咸宁网讯 通讯员陈琳报道:“工程中标,还没有实施,也就没产生利润,分红也就无从谈起,因此这40万元按嫌疑人的交代,就是好处费,我们认为应该认定为受贿……”5月9日,嘉鱼县纪委监委组织40名纪检监察干部赴县人民法院旁听陆溪镇藕塘村原党支部书记熊某等人职务犯罪庭审,以案示警,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法庭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全程观看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庭审理活动,直观感受了诉辩双方举证、质证以及围绕争议焦点展开的精彩辩论。历时两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严肃、紧张、激烈,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一边认真观摩一边做好笔记,将严肃紧张的庭审现场,变成一场警示教育“面对面”、现场教学“零距离”的课堂。
“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亲历职务犯罪庭审的全过程,以案释法、以法促学,既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以更高更严标准开展审查调查和监督执纪工作的自觉性,又提升了职务犯罪调查的规范性和程序性。”该县纪委审理室主任章威说。
“第一次零距离直观感受庭审的全过程,就被公诉人的精彩答辩所折服。”鱼岳镇纪委副书记周原表示,将在今后的办案工作中提高证据意识和法治意识,注意规避案件调查工作中容易发生的瑕疵和漏洞,尽快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提高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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