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己奉公,意为约束自己的私欲,以公事为重。这句成语出自刘宋时期的史学家范晔编纂的《后汉书》,书中有一篇《祭遵传》:“遵为人廉约小心,克己奉公,赏赐辄尽与士卒,家无私财。”
祭遵,字弟孙,颍川颍阳人(今河南襄城县颍阳镇)人,协助刘秀开创东汉王朝,名列“云台二十八将”,征虏将军,封颍阳侯。建武九年(33年)春,卒于军中,赠成侯。
祭遵少年好读经书,为人谦恭低调,虽然家庭富足,但恭谨俭朴,常穿破旧的衣服。在好读经书的一面外,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对于恃强凌弱者十分憎恨和厌恶。
祭遵曾随光武帝出征河北,担任“军市令”一职,当时在军队驻扎地的附近,有服务军营的市场,军市令掌管军市中的交易活动。祭遵在任上执法公正如山,不徇私情。当时刘秀身边一个年轻的侍从犯了法,祭遵给予了严肃处理,刘秀不免生气,要把祭遵抓起来问罪。当时主簿陈副劝阻道:“明公常欲众军整齐,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也。”部队作战,没有严格的军令,上下一致,如何能有战斗力。
刘秀听了觉得有道理,不但没有处罚祭遵,还把他任命为“刺奸将军”,并对诸将说:“你们对祭遵要多加小心,我身边的侍从犯法他都不放过,对你们也绝不会徇私的。”
祭遵一生追随刘秀南征北战,北平渔阳、西征陇蜀,每每作战,身先士卒。
据史书记载,建武二年(26年)春,祭遵领兵入箕关征战,作战中,被弩箭射中,伤口流血不止,众兵见其受伤,逐渐引退,祭遵“呼叱止之,士卒战皆自倍,遂大破之”。建武八年(32年)秋,祭遵随刘秀出战,攻打割据军阀隗嚣,等到公孙述派兵援救隗嚣时,各路人马全都逃奔而回,只有祭遵独留不退却,其勇猛无畏、忠勇刚毅可见一斑。
《后汉书》中评价祭遵:“清名闻于海内,廉白著于当世。”他自己平时所得赏赐,常全部给予士卒部下,“家无私财,身衣韦裤布被,夫人裳不加缘”。临终前,“问以家事,终无所言。任重道远,死而后已”,遗嘱家人用牛车载灵柩,薄葬洛阳,不得浪费。祭遵病故后,当朝会之时,光武帝常叹息道:“安得忧国奉公之臣如祭征虏者乎!”
宋人徐钧有诗云:“执法严明凛不阿,西征北讨战功多。更将俎豆文军旅,不废投壶与雅歌。”这首诗可说是对祭遵一生真实客观的评价。(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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