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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风纪

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21年咸宁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回眸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2-01-27 08:52
  • 坚持举办电视问政

  • 送廉政文化下基层

  • 廉政楚剧《钱瑛和她的亲人们》演出剧照

  • 召开清廉咸宁建设调度会

  • 深入田间地头征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

  • 全面推行“屋场夜话”巡察办法

  • 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 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 依托廉政文化图书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 纪委监委流动接访小组深入基层接访

2021年,咸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咸宁疫后经济快速重振、“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

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具体监督清单,开展19个方面的监督检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 “大棚房”专项整治,查处问题153起,处理193人;聚焦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问题283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54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06个,追责问责35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07个,打通影响营商环境的“堵点” 。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纠治“四风”

压实“两个责任”,把纠治“四风”纳入政治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内容,市直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762人次,其中市领导带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78人次。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党报、网络、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平台,先后推出系列问政节目34期,曝光问题122个。举办“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说‘不’”综合问政,逾165万群众通过直播关注,社会反响良好。

创建清廉咸宁,一体推进“三不”

2021年,全市处置问题线索5842件,立案190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82人,采取留置措施65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96份, 回访教育受处理处分干部356名,向党委(党组)宣布处分决定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变纪律处分“一张纸”为廉政教育“一堂课”。 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共绘清廉咸宁建设“施工图”,扎实推进“1+7”清廉载体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讲廉政党课800余场次。做实警示教育,拍摄警示教育片《迷途》,编写《警示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

回应群众期盼,护航民生福祉  

围绕不合理医疗检查、医院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学校食堂服务保障不到位等9个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查处相关问题220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76人,印发典型案例通报8期。聚焦停车收费“微腐败”、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民生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问题283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5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 251人。

坚守职能定位,深化政治巡察  

紧扣“三个聚焦”要求,市县两级共开展对90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及1轮涉粮领域专项巡察,累计发现面上问题1628个问题线索46件。顺利完成五届市委巡察工作全部任务,全市666家单位党组织和1063个村级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坚持以“纠、清、问、建”为着力点,深化巡察整改。市县两级对72家单位和12个乡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共督促整改销号问题492个,追责问责350人,建章立制392项。

深化改革创新,锤炼纪检“铁军”

坚持市纪委常委会“首个议题”学习制度,综合运用班子领学、专家导学、集体研学、个人自学、培训教学的“五学模式”,用好“上级调训+上级培训+自办培训+视频培训+光盘培训+庭审观摩”六位一体施训平台,依托“香城铁军大讲堂”等,创新集中夜学、专家讲学、研讨深学、现场教学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和水平,累计培训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4451人次。


2021年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

刘明灯案

刘明灯,1969年8月生,湖北咸安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0月任市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10年1月任通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11年10月任通城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2013年12月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5月任通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16年12月任通城县委副书记,县长。2021年6月,刘明灯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咸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刘明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家庭房产信息;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和亲属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用于营利性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2022年1月,刘明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治家案

王治家,1965年11月生,湖北崇阳人,1981年11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月至2013年8月任崇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2013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2017年7月至2019年4月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组长、正科级侦察员;2019年4月起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正科级侦察员。2021年4月,王治家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主动投案。

经查,王治家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故意隐瞒家庭房产信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回报,借用管理对象的钱物,试图获取收益,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搞钱色交易;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非法买卖集体土地建私房;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王治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21年10月王治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咸纪宣)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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