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姜子旋)因为喝醉酒,惹出麻烦事。26日,咸安区双溪桥镇居民樊某喝醉酒后,找人麻烦,结果被刑事拘留10日。
22岁的樊某是咸安区双溪桥镇人。26日晚,饮酒之后的樊某到镇上的一厂区找一位熟人。当他刚走进厂房车间,看到一位女子往厕所走,他便拦住该女子,并将她强行拉到隔壁一间空房,询问该女子有多大年纪,有没有男朋友等问题,该女子被吓得不知所措。
此时,车间负责人余某经过这里,便上前询问发生何事,并告诫樊某不要妨碍工人做事。樊某当即怒斥余某,并拿出弹簧刀进行威胁。
余某借故离开现场,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当咸安区双溪桥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樊某已经不知去向。
当晚,通过调查走访,办案民警在一家烧烤摊点将正在吃烧烤的樊某抓获。樊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
目前,违法行为人樊某因寻衅滋事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刑事拘留10日。
编后:俚语有云“七不害人八不害人酒害人”,希望樊某好好反省,管住杯中之物,免得又惹祸上身。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图文:温泉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民警巡逻保平安
下一篇:
记全市政法系统2012年度十大“忠诚卫士”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