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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高速“碰瓷党”诈骗钱财10万余元被公诉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3-04-03 10:39

  本网讯(记者徐育军  通讯员肖华)嫌修车辛苦收入少,遂购买二手小汽车开上高速公路,8天内连续4次故意跟行驶的大货车刮擦,然后报警,诈骗大货车司机的钱财118000元。近日,咸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潘某某等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2年8月,被告人潘某某邀约陈某某、肖某某等8名在京修车的嘉鱼老乡和朋友,到湖北“递本子”(到高速上“碰瓷”,借机敲诈钱财)。

  当年9月4日晚上10时许,潘某某、陈某某等6人驾驶小轿车,在京港澳高速咸宁路段,故意碰撞一辆高速行驶的河南藉大货车,骗得车主段某赔偿款人民币41000元。第一次得手后,6名被告人又用同一方法,于次日凌晨,在京港澳高速武汉蔡甸路段,诈骗河南藉大货车主何某人民币6000元;9日,他们又在在黄梅高速路段诈骗江苏车主王某人民币30000元。

  9月11日晚21时许,潘某某等6人又在京珠高速咸宁路段碰撞了一辆河北藉货车,要求赔偿41000元。在理赔过程中,公安机关产生怀疑,通过调取卡口录像,证实作案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时,原处大面积擦痕已存在,该案遂发。

  办案检察官提示,货车司机朋友要加强防范此类碰瓷诈骗,大胆置疑,合法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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