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洒热血解民忧
今年45岁的黎红星现任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科长。作为一名法律工作援助者,他以自己的知识、热情,以及爱心维护着法律所体现的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弱势群众解忧,赢得民心。他先后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被省人事厅、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2009年,市政府将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作为为民办实事十件实事之一。为办好这件实事,促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黎红星受命担任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上任之初,他首先想到的是进行机制和制度创新。任职四年,他跑遍了全市68个乡镇,走访了50多家单位部门,和200多名群众交心谈心,全面了解掌握了制约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瓶颈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着手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和创新:建立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库,缩短审批时间,这一经验目前在全省普遍推广;和妇联、残联、信访等部门建立审查协作机制在全国首创;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成效。
经过几年努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走上了快速健康的发展轨道,全市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受援群众由过去每年的几千人扩大到2012年底的9万多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跻身全省先进行列。
心怀大局 服务发展
作为一名一线政法干警和市律师顾问团的一名专职律师,黎红星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各项工作中发挥自己的才干。
为市委、市政府当好法律参谋。4年来,先后参与《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6个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出具法律意见33条。参加市委、市政府各类会议20多次,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35条。
积极服务第一要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先后参与高铁咸宁站、出租车市场整顿与公司重组、温泉特色商品一条街建设等16个重大项目和重大经活动进行法律论证,连续4年为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重大合同进行审查把关。为市区3家企业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多家单位免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上述企业和单位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00多次,免费审查各类经济合同23个。
履行第一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先后成功参与19起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劝导6名群众放弃赴省进京上访。
情系群众 甘当公仆
把每位来访群众当成自己的领导接待,把每位援助对象当成自己亲人对待,把每件法律援助案件当成自己的事情办理。这是黎红星总结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三句话。
2011年7月一天上午12时,法援中心走来一位70多岁的老人,老人来自赤壁,是为患有精神病的儿子寻求救济的,正准备下班的黎红星立刻将老人迎进办公室,在解答完老人的问题并联系赤壁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老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后,为老人买来饭菜,最后将老人送上前往赤壁的汽车,他才回家吃饭,此时已是中午一点半。
2012年11月,父亲生病在通城住院,只有70多岁的母亲一人照顾,但黎红星为保证两个即将开庭审理的援助案子顺利进行,他一个星期后才回家探望。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几年中,他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处处为援助对象着想。
4年多的时间里,他先后接待来访群众900多批次4000多人。解答法律咨询7000多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帮助受援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通讯员 黎江 海洋 朱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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