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13年,“勤奋、敬业、自律、奉献”这8个字一直是市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董慧艳坚守的人生信念。不论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公诉还是宣传工作,每到一处她都能做出不寻常的成绩。先后被评为 “咸宁市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咸宁市先进检察官”等。
认真审查 案件起诉指控准确
在公诉岗位工作的3年时间,锤炼了董慧艳平和、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她先后办理了120余起各类案件,其中有中国南车集团曹某某涉案金额600余万元受贿案、赤壁市机关事业保险局张某某、纪检组长陈某某涉案金额460余万元贪污、受贿案等,件件案件得到法院有罪判决。
2011年3月,董慧艳办理了咸宁市侦破的第一起跨四省特大汽车盗窃案,涉案21辆汽车金额高达300余万元。该案地域跨度大、涉案人员多,再加上该团伙成员不固定,时有交叉,绝大多数被盗汽车未被追回,证据较为单薄,审查难度很大。提审时,8名犯罪嫌疑人对于每次盗窃汽车的具体时间地点、谁是召集人、分工情况、汽车去向等主要情节拒不交待。案卷材料中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只是简单的供认曾盗窃过汽车,基本印证盗窃汽车的事实只有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如何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成为案件焦点。为了准确查清事实,她将十多本案卷材料翻读了十余遍,制作阅卷笔录达二百余页,十余万字之多。结合该案作案方式和特点,及时向办案单位提出变“以车找人”为“以车找车”侦查方法引导侦查,最终一点点地揭开该团伙成员先后18次盗窃汽车的罪行。被告人刑期从原判有期徒刑15年,判决执行20年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
勤奋好学 用媒体传递正能量
今年年初,她调整到宣传岗位,负责全院新闻报道、香城公平正义网、咸宁检察微博、咸宁检察机关网络舆情等工作。角色的转换,对她来说是一次挑战。她迅速进入角色,利用一切空余时间反复细读各类报刊杂志,掌握了新闻宣传与检察工作无缝对接的一般规律。
《11名毒贩一审5人被判死刑》、《赤壁两公职人员贪污受贿460万获刑》等一大批有影响的稿件先后在检察日报、正义网、湖北日报等国家、省级媒体刊发,有力应用和发挥网络平台与新兴传播工具传播政法舆论正能量。
检务微博代表的是检察机关的形象,履行的是为民服务的职责,肩上的责任重大。董慧艳每天上班和晚上回家,都习惯性的打开微博查看,有没有收到网民举报、控告、申诉、投诉或查询等诉求,然后做好受理、分流、办理、回复等工作。
在工作中享受快乐,在追求中实现人生价值,这就是平凡朴实的董慧艳。(通讯员 江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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