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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公安局给予抢救落水母子单位通令嘉奖一次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03-07 06:56

  本网讯 通讯员甘明强报道:3月4日,崇阳县公安局发出嘉奖令,给予成功救起一对跳河母子的天城派出所、消防大队通令嘉奖一次,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3月1日晚7时50分,在隽水河崇阳大桥至四桥间,有人报警称有人跳河。天城派出所副所长孙鸿浩带领值班人员在2分半钟内就赶到了现场。在距四桥大约100米的河中央,民警发现有个黑影,可能是跳河人员。协警李军随即脱掉外衣,游到河中抓住了跳河者,在另一名群众的帮助下,二人奋力将她救上岸,并送到县医院抢救。经查,救起来的跳河者叫王义球,但是她的儿子殷某仍下落不明。

  局长郭正华闻讯后作出指示:务必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搜救落水人员!现场指挥员迅速调集巡逻、刑侦、消防大队等单位进行全力搜救。全局迅速启动紧急救援预案,现场指挥员迅速与崇阳四级电站紧急联系,让电站迅速关闭了溢洪闸门。

  9时34分,通过搜寻,最终发现在南门大桥中央的桥墩下好象有个人影,消防中队指导员陈晶带领消防战士崔宝雷、赵琪、朱志强、杨哲、官易州等利用消防软梯,最终成功将跳河少年营救上岸。

  3月3日,《楚天都市报》、湖北电视台、《咸宁日报》进行了详细报道,人民网、新浪网、凤凰网、搜弧网等国内多家知名网站进行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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