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法制咸宁 >> 正文

法庭证明 “他是他”十年夙愿得以了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08-24 16:58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赵骥 通讯员 徐德强)昨日,记者从咸安区法院获悉,近日,咸安区院横沟法庭通过细致地工作,证明了当事人的身份,顺利调解一起离婚纠纷,让当事人十余年的离婚夙愿得以实现。

  湖南省安化县陈女士于2002年初和咸安区贺胜桥镇的廖先生在广东省中山市相识恋爱,并在同年10月11日在咸安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因双方感情不和,陈女士在2003年5月就离开咸宁独自回到广东与廖先生分居至今。在此期间,陈女士多次与廖先生协商离婚无果,只得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但因廖先生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与其户籍、现在身份证号不一致,无法证实为同一人而不能立案受理。此后,陈女士到咸安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也因超过起诉期限而未予受理。

  今年7月份,陈女士到咸安区法院横沟法庭起诉与廖先生离婚,横沟法庭同样面临广东法院的问题,承办人镇家明考虑当事人的情况,虽没有马上立案,但还是找廖先生户籍所在地的村、组、公安机关核实,经多次努力,终于核实结婚证身份证号与户籍、身份证号虽不同,但属同一人。经过与外出浙江务工的廖先生核实无误后,当即立案并确定了开庭时间。开庭当天,承办人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对双方婚姻关系进行分析、评判,陈女士与廖先生听后当庭同意调解并办妥相关离婚手续,陈女士与廖先生十二年的名义夫妻关系终于予以解除。

  陈女士来法庭领取民事调解书时,流下感动的泪水:“感谢咸安法官为民解忧,让我十余年离婚愿望终于实现!”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赤壁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显成效 排查隐患现场整改
下一篇: “全国三八红旗手”续辉为服刑女性讲课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