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佘建兰报道: 为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促进履职尽责管理, 6月16日,市中院对当前积案较多的两个审判业务庭负责人和一个基层法院的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主持谈话会。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今年上半年两级法院及中院各审判业务庭收结案情况和办案进度,分析了当前的审判运行态势,对办案进度迟缓、排名靠后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点名通报和谈话提醒。
刘太平在谈话中强调,一是要从提醒谈话中领悟深意。二是要从提醒谈话中强化责任。三是要从提醒谈话之时即知即改。四是要从提醒谈话中明确方向。
会上,被提醒谈话的业务庭室和基层法院负责人作了自我剖析和表态发言,表示将以此为新起点,落实责任,更新观念,加强管理,以化解积案的实际成效回报组织关爱。
市中院将以“两学一做”为动力,继续探索加强队伍建设的新举措,切实加强干部履职尽责管理,积极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警示教育作用,促进执法办案优质高效。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赤壁法院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
下一篇:
咸宁法院风采市人大领导到中院调研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