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曹国庆报道:近日,咸安区浮山办事处司法所成功调处一宗因责任田引起的群体性侵权纠纷案,从而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
双方纠纷源于2013年,19组村民郭某在自己分的责任田上建房3间二层半,因房子没有出场和路,郭某找到与自己家责任田相邻的太乙村18组的周某协商,将周某的3升责任田以4600元的价格交易用来修日常通行之路,并签订了协议。今年3月25日,太乙村18组的全体村民以多种理由和借口将郭某家门口日常通行的路面挖了一个大坑,致使郭某一家无法正常通行。
虽经村干部多次调解,双方还是互不相让。村干部不得已只好将情况反映到浮山司法所,请求派员协调解决。
该所调解员经过调查获悉情况后,依法依理多次协调。由郭某按照太乙村现有征地标准重新向18组出钱征地作为通行路面。双方当事人都表态愿意接受。一起因责任田引发的群体性侵权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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