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蔡格报道:“经过检察官的解释,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我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遵纪守法,顺利完成社区矫正……”被矫正人员仲某某在检察官认真解释法律法规后诚恳地说。
5月28日至6月12日,县检察院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高铁镇、陆溪镇、渡普镇司法所进行专项检查。这是嘉鱼县检察院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中的一幕。
在专项检查中,该院干警发现,社区矫正人员仲某某请假长期未归,经当面确认,仲某某已经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但不知道要进行销假,县检察院检察官王卫军认真地对社区矫正人员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过检察官的认真解释,社区矫正人员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依法依规服从社区矫正管理。
专项检查中,县检察院干警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一道认真查看了司法所所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全面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的情况,重点查看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脱管现象等重点,并对司法所涉及的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摸底排查。
通过认真查看及实地走访,县检察院干警就发现的问题与各乡镇司法所进行沟通,向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针对在矫人员分类管理审理流程违规等问题,法院依法对相关司法所提出了书面的《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相关司法所引起重视,并将整改意见及时反馈,共同打造良好的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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