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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业务员将瘫痪在床的她写成“身体健康”;退保时,保费却大打折扣——调解后,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07-13 09:34

近日,家住咸安区长安大道淦河社区的刘女士,在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下,终于将自己投保的一份保单的所交全部保费退还回来。

2019年9月,刘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年金保险附带有富贵金账户2017款,投、被保人均为刘女士自己,年交保费20000元,到今年交费有2期,已交纳保费计40000元。投保时,保单业务员告诉她,保单收益好,后期每年都返还两万元,期满后本金还在。刘女士也希望这份年金保险能成为自己今后生活的一份依靠。

刘女士多年以前曾发生过意外事故,瘫痪在床一直未痊愈,而她的保单代理人在她的保单投保书描述为既往因发生意外瘫痪,痊愈后一直身体健康。刘女士觉得事实上自己一直是瘫痪卧病在床,并没有痊愈,因此投保当时并没有在投保书上签字。

今年年初,刘女士仔细查看保单,发现保单条款里的收益部分并不是当初描述的那样,投保时的健康如实告知也与实际不符。刘女士感觉很失望,于是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然而她交费达4万元,退保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仅有25000余元。刘女士认为自己被误导,无法接受退保损失,要求全额退回所交保费。为此她还将自己的境遇投诉到了银保监管部门。

咸宁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保险监管投诉部门建议转办调解的保单纠纷案件后,即着手安排受理,并进行了回访约谈。

经过保调委的接访核实,当事人刘女士发生意外事故,一直瘫痪在床,情况基本属实,且投保时已告知过保单代理人。而保单代理人为了尽快促成保单承保,竟然未如实填写刘女士身体真实状况。

由于保险公司保单服务人员存在明显过错,双方在保调委的督办协调下,由保险公司补齐这份退保差额部分,刘女士所交保费予以全额退还,该保单纠纷最终圆满调解结案。

通讯员    杜劲松 肖耀华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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