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8年3月19日,李某某到通山县人民法院起诉朱某某、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本是通山法院受理的再普通不过的一个案件,债权债务明确,4月27日,通山法院依法判决,朱某某偿还原告李某某借款本息。这个案子却是一串系列案件的开端。
随后的三年里,有70多人陆续到法院起诉朱某某、郭某某、郭某云三人(其中郭某某系朱某某配偶,郭某云系二人的儿子),标的额从几千到十几万不等,合计有300多万。
据了解,70多名债权人,均是朱某某在九宫山镇的邻居,看到朱某某家庭拥有一处四层的楼房,一楼的门档都在出租,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便在朱某某开口时借给了她。但是这些债权人不知道的是,朱某某同样借款的人有70多人,几乎整条街都被她借了个遍,利息也从一分五到三分不等。可谁知,你想要她的高息,她要你的本金。
朱某某在最初的几个案子参与庭审后,开始不知去向。在收到第一份应诉通知后,朱某某和郭某某于2018年3月30日第一次在通山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并分割了财产,不到一个月,朱某某与郭某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而在收到另外六份应诉通知后,双方于9月21日,再一次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从二人的两次离婚以及财产分割方案可以看得出来,明显是不想对这些债务负责。
2018年判决生效后,朱某某果然没有在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几名原告便向通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山法院依法查封、冻结了朱某某位于新街17号的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要求房屋承租人不得自行向朱某某、郭某某缴纳到期租金。在2019年受理的13件案件已找不到朱某某,2020年受理的54件案件,经审委会讨论,以54件系列案涉嫌经济犯罪,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0年11月20日,通山县公安局决定对朱某某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认定登记参与人72人涉及74案,共涉及标的3425402元。2021年12月,其被抓捕归案。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风险警示】
在平时的生活中,一定要有法治意识,有防范意识,不能贪图高利息。切莫受高利息诱惑,将钱借给债务人,最终导致自己不仅没有赚到高额利息,连自己的本金也都要不回来了。
(通山县人民法院)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出租屋内组织卖淫 通城警方深夜端掉一卖淫窝点
下一篇:
男子杀妻后“人间蒸发”,崇阳警方接力追凶 —— 潜逃20年的命案嫌疑人落网了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咸宁市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集体:咸安区人...
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题:公正司法助力诚信中国,人民法院在行动新华社记者罗沙广州法院与44家职能部门建立失信惩戒联动机制,涵盖交易、授信、政策...
咸宁网讯通讯员黎赛明报道:6月21日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政法口红歌会在银山文化艺术中心举行,来自政法口四家单位...
投资资金全部到位、偿债资金陆续分配至债权人、公司逐步恢复经营……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武汉某建筑公司破产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7日发布第一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体现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种子套牌侵权行为的司法导向,传递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杨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人民法院将顺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知识产权新型疑难法律问题研究,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最高人...
各级人民法院将以规定的出台为契机,切实落实环境司法“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为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
据悉,最高法下一步将推进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建设落地,推进“中国移动微法院”升级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集成整合调解、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