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法制咸宁 >> 正文

检察建议发出后 影响河道行洪的违法建筑拆除了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3-05-09 10:05

咸宁网讯 通讯员顾华、黄黎报道:“夏天快到了,雷雨天气多发频发,很容易引发洪涝灾害。看到河滩上没有违法建筑,河水流泻顺畅,心里感到很踏实。”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龙潭河旁,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

2021年10月,咸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某居民在未办理规划和用地等行政审批手续、未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龙潭河河滩上私自建造了一间面积约50多平方米的房屋,属违法建筑。

该建筑周边小区人口密集,一旦河道泄洪受滞,极易引起洪水泛滥,影响沿岸居民生产生活和行洪安全,严重破坏了水域功能和生态环境。咸安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拆除违法建筑物,确保行洪畅通和度汛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通过政策宣讲、释法说理,2021年底,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河道顺利恢复原貌。2022年,咸安区检察院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全区河道安全大排查,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2023年4月,在汛期来临之际,该院检察官再次来到龙潭河旁,通过实地走访查看河道是否仍存在安全隐患。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助力淦河流域综合治理,把淦河打造成生态之河、美丽之河、文明之河、富民之河,实现人水和谐共生发展。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一心为民 一站惠民—— 市司法局高新区分局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惠企
下一篇: “法”在身边 “典”亮生活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