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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服务大局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咸宁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巡礼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4-01-11 09:09

▲市检察院就一起不支持监督申请案召开听证会,通过释法说理成功化解当事人矛盾。

▲市检察院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暨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活动。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真抓实干,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6791件,6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或示范案例、优秀案例,9个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共有24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坚持服务大局,在统筹发展与安全中展现检察担当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91人、起诉3920人。严惩间谍、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起诉涉黑恶犯罪21人,对5人依法不认定为黑社会性质成员,移送“保护伞”线索11条。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41人。加大对新型毒品的打击力度,起诉涉毒品犯罪109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不大的,依法不批捕962人、不起诉1419人。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探索轻罪治理新途径。积极参与打击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452人。主动延伸检察办案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41份,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监管。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195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成全市六个县市区知识产权保护站全覆盖。依法办理企业合规案件9件,涉及企业10家、相关责任人14名。 

助力咸宁绿色发展。积极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3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6件,督促修复林地、耕地5138亩。依法起诉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犯罪69件103人。市检察院办理的支持市水利和湖泊局与杨某等11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入选省检察院和省水利厅联合发布的“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助推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

推进清廉咸宁建设。加强监检衔接,完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75人,已起诉56人。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助力打造“办事情靠制度、解决问题靠法治”的廉洁政务环境,起诉行贿人10名和行贿单位9个,助推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依法办理上级交办的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件。

◆聚焦民生民利,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中恪守检察初心

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起案件。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370人。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相关违法犯罪,办理案件44件。通山县检察院对一起不依法履行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监管职责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被最高检评为“十大示范案件”。督促职能部门对23家问题医疗美容机构进行限时整改。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滨湖港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为劳动者维权“撑腰”,起诉恶意欠薪犯罪7人,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47件,追回薪资145.31万元,努力让老百姓“辛苦钱”有保障。对权益受损但维权困难的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支持提起民事诉讼10件。结合司法办案,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发放救助金235.5万元。

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打击、从重惩处,起诉20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分案起诉、精准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性措施,依法附条件不起诉88人,开展心理矫治、重点帮教和特殊预防9000余人次。对在职或拟入职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12场,85名检察官走进263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覆盖6万余人次。

用心推进信访法治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2126件次信访及时办理、及时答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综治中心检察听证172场次,化解家庭、邻里矛盾108个。咸宁推进综治中心检察听证做法受到省检察院高度肯定并全省推广。

◆履行监督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作为

着力维护刑事司法公正。依法监督立案86件、撤案85件;追加逮捕102人、追加起诉78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件,采纳率100%。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674件,严防冤假错案。审查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99件,监督纠正不当执行5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或不当案件837件。加强对人民法院刑事案件财产刑判决的执行监督,提出相关监督意见603件。依法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损害司法公正犯罪,全年调查核实案件线索21件,立案7件11人,向纪委监委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7件。深挖彻查“案中案”,立案侦查6人。

着力维护民事、行政司法公正。办理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33件。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9件。持续开展惩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4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9件。积极推进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模式,与16家行政机关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2件。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督促民政部门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

着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诉前磋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0份,督促各类行政主体更好履行法定职责,全年办理案件429件,通过诉前程序实现问题整改的占98%;对少数不落实检察建议的,持续跟进监督,向法院起诉6件。赤壁市检察院依法办理的一件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最高检首次联合发布的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围绕燃气安全、物流寄递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49件。继续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诉讼志愿者提供办案线索57件。

◆开展主题教育,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提升队伍素能

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构建党组书记大讲堂、班子领导小课堂、支部书记微党课三级宣讲模式,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创新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46次,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25次。

持续提升检察专业能力。组建专业化办案、研学小组,通过培训交流、领导干部和检察官上讲台、案例研讨等形式,促进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深入开展检校合作,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三峡大学达成合作协议,促进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实质融合,3篇论文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1名干警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实现咸宁检察国家级竞赛获奖“零的突破”。

压实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

强化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强基导向,通过驻点调研、条线推动、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全市6个基层检察院业务质效大幅跃升。协助地方党委调整任免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11人。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安排市院初任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到基层一线办案,畅通两级院人员交流通道。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开发大数据监督模型3个。

一年来,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1次。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1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监督活动346人次,梳理意见、建议121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396人次;举办公众开放日3次,265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

2024年工作目标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从政治上着眼,以更主动姿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二、从法治上着力,以更大力度强化监督、守护公正。

三、从队伍上着手,以更实举措锤炼队伍、锻造铁军。

(特约记者 李蔓 记者 原子)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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