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冷绪昌报道:8月30日上午,通山法院召开5家公司的破产债权人会议,并顺利通过了破产管理人的执行职务报告,为通山法院“终本清仓”阶段性工作添上了“精彩”一笔。
6月6日,通山法院印发《执行案件“终本清仓”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执行案件“终本清仓”工作步入正轨。
通山法院执行局通过梳理已“终本”结案的执行案件,发现已被裁定“终本”结案的被执行人谦某水晶工艺等5家公司符合“执转破”条件,遂按要求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为以上5家公司启动“执转破”程序。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严格审查,于7月26日裁定受理该5家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通山法院立案审理。通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当天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同时通过线上摇号、债权人推荐、公开竞争、指定等方式选定了破产管理人。
5家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通知债权人、债权申报、债权审查等事务性工作,根据工作进展,申请通山法院同时召开以上5家公司的破产债权人会议,因此才有了开头的一幕。会议当天,通山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裁定终结了5家公司的破产程序。
通山法院通过“执破融合”实现5个涉企执行案件息诉止争,案件从受理到程序终结仅用时35天,切实提升了破产审判质效,帮助企业涅槃重生,从债务困境中破局。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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