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通讯员舒铭报道:近日,崇阳县法院天城人民法庭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支持,与村委会、驻村干部联动做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W女与X男于2010年登记结婚,育有两个儿子均未成年。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后,二人各自外出务工,分居长达7年。随后,W女起诉要求离婚,X男提出双方分居7年期间W女对两个孩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要求补偿抚养费14万元才同意离婚。W女坚决要求离婚,但称其并非未尽抚养义务,拒绝高额补偿。双方矛盾尖锐,对立情绪激烈。X男扬言如不答应其要求将采取极端行为。
为妥善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天城人民法庭一方面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阐明抚养子女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引导双方理性对待婚姻问题、处理家庭矛盾;另一方面及时向乡镇党委汇报,联系基层组织协助缓和双方对立情绪。
在办案人员多次做工作中,双方均表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认为婚姻难以继续维系,同时发现双方虽然不愿意继续维持婚姻,但希望尽量减少对子女的伤害。基于此,天城人民法庭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切入点,邀请村委会、驻村干部,发动当事人亲友,凝聚多方力量,联动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多方联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离婚:W女自愿给予X男补偿85000元(当庭付清),大儿子由被告抚养,小儿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天城人民法庭作为家事专业法庭,坚持把家庭作为参与基层治理的切入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凝聚合力,协调联动,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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