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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民事支持起诉保障老人合法权益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6-08-25 08:50

咸宁网讯 通讯员王加蓉报道:“多亏了你们的支持和帮助,我的生活有了希望。”近日,嘉鱼县检察院对一起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进行回访时,70多岁的当事人张某向检察官表达了感谢。

今年年初,张某因女儿小何不履行赡养义务,向嘉鱼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嘉鱼县检察院受理后,对张某的诉讼能力、家庭状况等依法进行审查,了解到张某年事已高、生活困难,诉讼能力弱。其女儿小何多年在外务工,与张某关系较为疏远,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该案属于家庭纠纷,嘉鱼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小何称放弃父亲遗产继承权,母亲还有其他子女可以赡养,不肯分担老人的生活费,双方分歧较大。诉前调解无果,嘉鱼县检察院随后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县法院依据2025年湖北省农村居民月均生活消费支出的统计数据,结合张某的经济生活现状及其3名子女目前的收入状况和负担能力,最终作出判决:小何每月支付张某赡养费500元。

检察官说法: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放弃遗产继承权、存在其他子女赡养等事由而免除。老年人因年龄、身体、文化等原因不能独立提起诉讼追索赡养费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老年人起诉,帮助老年人行使诉权,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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