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标准 下月执行
本网讯(记者庞赟 通讯员徐晓明)日前,全省统一出台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标准,从12月1日起执行,试用期一年。
根据规定,该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车主可自由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化检测机构,其中轻型车辆(最大总质量≤3.5吨)最高60元,中型车辆(3.5吨<最大总质量≤10吨)最高70元,重型车辆(最大总质量>10吨)80元,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30元,摩托车15元。
同时,各级环保部门及相关检测机构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监督抽查(含在停车场、道路等随机抽查)时不得收费;按规定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不合格,经维修后进行复检的车辆在同一检测机构首次复检不得收费,复检仍不合格经复修需再次检测的,按规定标准的50%收费;对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编辑:zhusi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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