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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离校两年内未工作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就业见习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03-12 07:03:00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潘勇)我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名单确定,即日起,我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市人才中心申报见习岗位了。

  市人才中心介绍,毕业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需见习的,均可向就业见习基地或市人才中心提出见习申请。见习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将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再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对见习单位给予补助。

  高校毕业生向市人才中心申请见习岗位时,需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并出具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对提出申请的毕业生进行初审,并向见习基地推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的,双方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就业见习。

  据了解,我市今年新增的就业见习基地分别是咸宁市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湖北麦斯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喜马拉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幸乐食品有限公司和咸宁恒基建材工贸有限公司。至此,我市市级见习基地增至24家。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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