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洗头需另付毛巾费 物价部门表示要事先明示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周阳)昨日,市民王小姐向香城都市报反映:前几天,她和朋友去城区温泉路一家理发店消费,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结账时,一共被收取4元毛巾费。“收取毛巾费是否违规?理发店是否应在事先告知?”王小姐说。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城区多家较大的理发店,被告知均有“毛巾费”这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一人2元,若顾客不想出毛巾费,可自带毛巾。一理发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店里统一使用的是消毒毛巾,由专业的清洗消毒公司配送,成本增加,因此要加收毛巾费。
对此,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美发行业是充分市场竞争的行业,理发店收取毛巾费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是需要明码标价,事先明示,让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若理发店没有尽到事先告知的义务,消费者可保留证据,向物价部门举报。一旦调查属实,物价部门将对理发店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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