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刘丁维报道: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油价上调通知。许多市民致电咸宁日报新闻热线,询问此番油价上涨是否会影响出租车燃油费。
据悉,调整后我省成品油单价分别为:90号汽油6.1元、93号汽油6.5元、97号汽油7元、0号柴油(Ⅳ)6.2元(均较上期上调0.2元)。
12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咸宁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价格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出租车营运价格除实行联动营运价格以外,还加收燃油附加费。
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在6元钱及以下的燃油价格区间时,不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费;超过联动基点的燃油价格,每隔0.6元划分一个区间。当价格达到6.6元时,收取0.5元的燃油附加费;达到7.2元时,收取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达到7.8元时,收取1.5元钱……
目前,我市93号汽油售价为6.5元/升,没有超过6.6元,因此出租车司机不得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对不执行价格政策的出租车乱收费行为,乘客可以拒付,并拨打物价投诉电话(12358)、客管部门电话(0715—8137113)等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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