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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发布“五一”四大消费警示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4-27 15:04:00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冯伟)随着“五一”小长假临近,市工商局根据以往节假日期间投诉综合分析,向广大消费者发布“五一”期间打折促销、街头抽奖、签订合同、外出旅游等消费四大警示。市民如遇消费侵权,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打折促销有门道

  “五一”假期是商家促销的高峰期,不少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往往推出“节日酬宾、降价”等优惠活动。市工商局提醒:坚持理性购物,避免盲目消费。不要因一时冲动或轻信商家宣传而把一些实用性不大、过时或低端技术产品带回家,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牢记货比三家是抵御消费欺诈的有效武器;购买明码打折商品时,必须看清商品价签所标内容。

  另外,警惕商家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价商品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警惕设在“最终解释权”背后的陷阱。接受奖品或赠品时要留意其标签标识。在没有相应标识的情况下不要轻易使用。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

  街头抽奖要谨慎

  节假日期间街头抽奖活动屡见不鲜,很多市民认为自己的运气好,会得到意外之财。

  市工商局提醒:看清活动类型,一般市民看到有“抽奖”“砸金蛋”的活动,都会认为是中奖之后免费领走奖品,殊不知类似的抽奖活动一般都需要先交付一定的费用之后才能抽奖。类似活动中的奖品大多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但奖品可能是不明品牌、款式老旧的产品,产品本身价值可能达不到支付金额,简单来说就是等于高价格买了低价值的商品。

  另外,询问商家信息,保留发票、收据。此类抽奖多为流动的商家,并且多在大型商场门口或通讯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营业厅门口,容易让市民误以为是商场或者运营商举办的抽奖活动。若产生消费纠纷,请及时拿到发票收据向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天上不会掉馅饼,市民见到此类活动,要做到不轻信、不盲从。

  签订合同要小心

  “五一”小长假期间,正是婚庆、家装、旅游、购房购车消费的旺季,消费者往往需要和经营者签订消费合同。

  市工商局提醒,签订合同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将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写入合同,把口头承诺落实到文字上,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解决的办法、服务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尽可能做出明确而具体的约定。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对于存在不理解和不同意的部分及时和商家进行沟通修改,对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合同金额,违约责任等条款要特别注意。

  正确区分“定金”和“订金”。在我国《担保法》中明确规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付定金一方没有履行债务,就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相反,一旦接受定金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定金不能超过标的额的20%。

  外出旅游要注意

  “五一”小长假,有很多市民会选择外出旅游,出行事项须注意,生命安全最重要。

  市工商局提醒,市民户外旅游、探险,切勿进入景区尚未开放领域;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请提前了解出行路线、景点、天气等,选择合适交通工具。

  另外,自驾游者应带好必要证件、常用药品和应急药品,切勿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住宿时要妥善保管好财物,特别是在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及小型旅店住宿时,财物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交服务台保管时要列好保管清单。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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