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黄兰芬)在群里索求文件资料,将不一样的地方圈点起来,讨论具体的操作细节……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自《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主动学习这部新法规,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具体执行方案。
据了解,我市曾多次出现小区电梯困人、停运的事件,其原因之一就是电梯维保经费不足。在我市许多小区,电梯维保费用都是物业公司承担。《办法》的实施有望解决这一问题。《办法》中规定,今后电梯维保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可在业主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对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电梯维修费用可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此外,对小区的三无电梯维修方?加装电梯费用负担方?未检电梯事故责任方?等老旧小区业主关注的一些问题,《办法》中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市质监局特设科的负责人介绍,小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问题是全国性难题,我省希望通过《办法》的实施,激活更多的治理主体、汇聚更多的治理力量、整合更多的治理资源,实现电梯安全治理效益的最大化。目前,他们正在联合住建、房产、公安、规划等多个部门,按照上级规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有关执行方案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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