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赵骥 实习生陈欢 通讯员陈桂生 白祥云)8月1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迎来调整,所有补发资金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
据悉,这次调资是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第十三连调,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时间、同标准调整。
调资的整体框架是:针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规定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普调部分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对于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35元;另外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再以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对特殊人员分情况给于倾斜补助”。
此次我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人数达10万人,人平增加126.43元,调整后全市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1936.96元,其中市直企业退休职工调整1.4万人,人平调整125.35元,共发放调资资金1400万,所有补发资金都在7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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