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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加分优录政策出炉 明年3月15日前递交资料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11-28 15:11

  近日,教育部门公布了2018年普通高考加分优录政策。加分投档条件依然不变,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由院校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仍不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

  据悉,在今年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后,我市高考加分投档录取的考生人数大幅减少。

  优录得院校认可

  2018年高考加分投档的项目依然不变,但对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符合优录条件,但是否优先录取,由院校决定。

  明年,4类考生有优录资格。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役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是否予以优先录取。据了解,5A级青年志愿者约占青年志愿者总数的5%。

  材料做假要严惩

  考生办理优录证明截止时间是2018年3月15日。考生申报时,提供给相关部门的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都应该是原始证件,根据要求还要附上复印件。

  申报优录项目的考生本人必须签订《考生诚信申报承诺书》。由于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的录取资格,已被录取的,由高校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香城都市报记者 熊大平)

编辑: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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