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赵哲曙) 11月19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724例,完成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据介绍,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我市采取多项措施出色完成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各监测点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对每一例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与日常检查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各监测点的督查指导,每季度对全市不良反应报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通报,提升各监测点对监测工作的重视度和积极性。
另外,各监测点还通过培训会、现场检查、网络指导等方式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有效提高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结合“5·25”护肤日及安全用药月对公众进行安全合理用药的宣传,并向市民发放印有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宣传册等物品,以此提升老百姓对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截至目前,全市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724例,完成全年任务114%;医疗器械不良反应501例,完成全年任务110%;化妆品不良反应140例,完成全年任务190%;药物滥用报告338例,完成上报单位全覆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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