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庞赟 特约记者 张恒 通讯员 王凡)2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9月1日开始,《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开始实施,我市12个受理点可以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据了解,今后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公共就业、公共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9个方面的便利。这项服务措施将为港澳台同胞到内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与福祉,让广大同胞共享祖国改革发展的新机遇新成果。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住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目前,银行、电信、铁路、民航、旅店等领域已经普遍配备了居民身份证的阅读机具,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后,可以通过现有的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快速核验,方便使用。
据悉,我市12个受理点分别是:市行政服务中心(双鹤、三号桥派出所窗口)、咸安区永安派出所、浮山派出所、横沟桥派出所;嘉鱼县鱼岳水陆派出所;通城县隽水派出所;崇阳县天城派出所;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服务窗口;赤壁市蒲圻派出所、赤马港派出所、鲫鱼桥派出所、陆水湖水陆派出所。
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属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启“互联网+医疗”模式 “微信上线”服务正式启动
下一篇:
让千家万户喝上放心水——记者探秘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清洗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