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肖雪艳)爱心市民投放到旧衣物捐赠箱的衣物,是否真正送到需要帮助的人手中?日前,市民政局发出公告,提醒广大市民捐赠衣物前,要确认相关机构公开募捐资格,谨防上当受骗。
据了解,近年来,在市区一些小区,以爱心名义设置“旧衣物捐赠箱”大量出现,这虽然为市民处理旧衣物带来了便利,但对于“回收箱是谁放进小区的,衣物到底捐了没有”,很多市民并不清楚。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有市民反映,一些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在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下,以公益慈善用途为名在各地开展旧衣物等废旧物品捐赠回收活动,有的还将公众捐赠的旧衣物销售牟利。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慈善法》规定,只有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与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的性质不同,以公益慈善名义开展旧衣物等废旧物品捐赠回收,属于公开募捐活动。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公布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如果属于公开募捐活动的,应当按照法律要求具备公开募捐资格以后才能继续进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参加慈善募捐活动之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ishan.chinanpo.gov.cn)查询是否属于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发现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也可直接向市民政局社管与慈善社工科举报,举报电话0715-8139949,举报邮箱xnsmzj2011@163.com。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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