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熊大平 通讯员张立立 余茹)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学期寒假放假时间已确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将从明年1月11日开始,陆续迎来寒假。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寒假时间从2020年1月11日(农历腊月十七)开始,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从2020年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2月6日(农历正月十三)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2月1日(农历正月初八)正式上课。寒假最长可达30天。
寒假进入倒计时,市教育局下发文件,对学校寒假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该局要求,学校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工作,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送温暖”活动。鼓励学校以寒假为契机,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及文明礼仪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解传统节日,弘扬传统文化”和文明城市创建等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家长围绕家训、家规、家风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学习、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学生科学安排假期生活,严禁学校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更不能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要求学校增效减负提质,严控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鼓励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杜绝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展有偿家教。
此外,市教育局还要求学校做好假期安全教育、校园安全管理以及新学期衔接工作,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开心、有意义的寒假。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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