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焦姣报道:近日,有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反映,现在市外异地的都可以在市城区内用公积金买房贷款了,想知道县市区缴纳公积金的何时能解封?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2019年12月19日《关于暂停受理县(市、区)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的公告》及2018年5月23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个贷率超过75%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启动预警机制”,市中心研究决定,暂停受理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市本级申请的购房贷款业务。
为了减轻疫情对我市房地产业的影响,支持房地产业恢复发展动力。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恢复已暂停的咸宁市行政区域外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业务。异地缴存职工本人(户籍在中心城区的)在中心城区购买一手普通商品自住住房,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县市缴存职工到市中心城区购房贷款问题的衔接办法>的通知》精神,县市区居民可以在市中心城区购房,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贷款即可,具体流程请联系居住地的缴存中心。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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