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 庞赟)近日,市发改委就大洲湖管理中心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拟定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公告,大洲湖管理中心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停车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超过30分钟后实行累进计时收费,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30分钟至60分钟以内按一小时收费;60分钟至120分钟按两小时收费;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依次类推。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4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
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防疫车、救灾抢险车、邮政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公告强调,停车场实施收费时,要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5日 ,有意者可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9号(市发改委价格科)邮编:437100;联系电话:0715-8895101;邮箱:64593723@qq.com。
编辑:hushaop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