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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城区交通护栏交警提示牌与商业广告混淆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3-04-24 10:16

  本网讯 记者李嘉报道:4月19日,家住通城县雁塔社区的吴女士致电咸宁日报新闻热线,反映该县城区交通护栏上的交警提示牌标识不明显,且与商业广告混淆一体,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给城乡居民造成了误导。

  记者随后走访该县城区多条主干道时,发现吴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在秀水大道与解放路交叉路口处,记者看到,立在交通护栏上交警提示牌,不仅印有“居安思危,莫忘交规”的警示语,同时也印有某家居的广告语。在某酒业的广告牌上,写着“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提示语;在“有口皆碑,XX橱柜”的广告语下面,印有“交警提示:爱护护栏,人人有责”的提示语……

  “这究竟是交警提示牌,还是商业广告牌,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家住湘汉社区的刘先生感慨地说,这样的混乱局面是该管一管了。

  在该县民主大道与解放西路、湘汉路与解放西路等重要交通路口的交通护栏上,记者发现,类似的广告语和交警提示语混淆不清的现象同样存在。

  “交警提示牌和广告牌能否共用?”不少居民都发出这样的疑问。

  采访中,一些居民认为,交警提示的作用本应是对交通法规的宣传和引导,对行人、车辆的交通行为起到规范和提示作用,是很严肃的事情。而现在,交警提示牌和广告标语结伴而行,其严肃性何在?相关部门是否该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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