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特约记者刘健平、通讯员刘铁均报道:4月12日,通城县四庄乡一青年陈某无证驾驶客运车辆装载民爆物品,被执勤交警查获,被行政拘留5天。
当天9时许,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中队在隽水城区旭红路巡逻执勤,一辆由通城至沙堆行驶的普通客车驾驶人陈某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对车辆检查时,发现车过道和后备箱内载有20件烟花爆竹。民警当即依法将陈某和车辆带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陈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陈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金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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