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王莉、通讯员杨志刚报道:近日,咸安夏女士因为在购买的罐装奶粉中发现异物,经过维权,她讨回了说法。
今年3月份,家住咸安区怀德路的夏女士在咸安步行街某奶粉店看中了某品牌奶粉,每罐价格288元,她一口气购买了近20罐,优惠后总价近2000元。
4月初,夏女士在冲泡奶粉的时候,发现正在食用的一罐内有虫样异物。她立即赶到奶粉店,要求店主带孩子到三甲医院作全面检查,并10倍赔偿。因为双方僵持不下,夏女士将案件诉至永安工商所。
接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由于奶粉盒已被打开,异物是否人为难以介定,证据不足,且事实上未对婴儿健康造成危害。后经工商人员多次苦口婆心调解,达成如下协议:由经营者赔付4罐装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另送益生菌冲剂一盒。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大自然的搬运工” —— 见证农夫山泉水源
下一篇:
咸安检察院人性化执法 失足学生被挽救感化
《人民的名义》中欧阳菁受贿之事露马脚,要求李达康将自己送上飞机。侯亮平等人于是开着五辆警车,拉着警笛,在高速公路上追...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方达星 通讯员柯国强)5月2日早上7时30分,通山县通羊镇李渡村小学门前,一名年轻男子手持一把...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 甘仕友)男子小李和女子小陈分手后,小李不愿意放下这段感情,于是经常打电话或...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庞赟)“我就是你们要寻找的杨芬。”昨日一大早,香城都市报记者就接到了一位读者来电,称她就...
2026-01-09
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