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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老人保险无法兑现 保险公司:客户理解有误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3-11-05 08:02

  本网讯(记者徐育军) 家住咸安的骆汉鼎老人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三年前,他为老伴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咸宁支公司买了一份分红型保险,没想到今年老伴病逝。他按当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承诺提出两倍赔偿时,保险公司却认为客户对保单理解有误。

  据骆汉鼎老人介绍, 2010年,一位太平洋保险公司咸宁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向他介绍一种分红型保险,由于他已超过办理保险的年龄限制,就为老伴办了一份名叫“红福宝两全”的保险。骆汉鼎说, 当时他是想以后自己要是去世了,给老伴买一份分红险,老伴可以在晚年经济上好一点。

  自此,骆汉鼎和老伴节衣缩食,每年都按期缴纳了5000元的保费。连续缴了4年后,骆老汉没想到老伴却走在了他的前头——今年8月31日,老伴突发急病抢救无效病故。

  骆汉鼎说,当初太平洋保险公司咸宁支公司工作人员向他推介保险时告诉他,如果是突发性意外伤亡,这份保单最高可赔付5万元;要是出了车祸,最高还可赔付7万5千元。可是,当他和女儿前来办理赔付的时候,太平洋保险公司咸宁支公司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对这份保单的理解有误。

  太平洋保险公司咸宁支公司银保部经理杨某说, 骆汉鼎老人买的这种保险是分红型保险,不在于人和身体状况怎么样。她举例说,骆汉鼎的老伴存了两年保费,假如“走”了,就连本带息把钱取出来,但是如果骆汉鼎的老伴出了意外的话,公司将赔她两倍金额。骆先生的老伴是脑中风死亡,不属于意外死亡。因此,只能享受分红,也就是连本带息赔付2万2千元,而不能享受这份保单规定的保障险,即5万元的赔付险。

  对于杨经理的这一解释,骆先生和女儿并不认同。骆汉鼎的女儿表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推介保险时说得很好,实际上兑现不了,是在“忽悠客户”。

  目前,双方就此事还在沟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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