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社会 >> 正文

错将路人当"仇人" 咸宁城区一少年暴打无辜男子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07-01 07:20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毛亚轩 实习生沈朦 胡诗雅 通讯员刘启睿)被他人暴打后的一个月,竟在事发地发现了“仇人”,于是邀来好友一起报仇雪恨,可事后却发现认错了人。近日,殴打他人的少年小余(化名)在民警的教育下,对自己的莽行后悔不已。

  6月26日晚11时许,城区某学校未成年学生小余,在城区滨河西路某溜冰场周围闲逛时,发现不远处的一名男子很像自己的“仇人”。不容仔细辨别,小余立即电话邀约了3名少年朋友,不由分说便一起上前对该男子施暴报仇。附近群众发现后立即报警。

  温泉公安分局三号桥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将几名少年控制,并带回所里调查。被打男子声称,自己根本不认识小余,不知为何被殴打。而小余也表示,自己认错了人。

  据小余介绍,一个月前,他在溜冰场附近被他人殴打,对此一直怀恨在心,想要报仇。所以在当日,才错将男子当做了自己的“仇人”。

  据悉,小余等人在家长的陪同下,向被打男子道歉,目前已与该男子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警方也对4人殴打他人的青少年进行了批评教育。

  编后:尽管小余已向被打错的男子道歉,但他是否真的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又是否会停下了寻仇的脚步,一切犹未可知。在此,笔者想要唠叨两句:

    小余,我想对你说:当我们按下“报复”的按钮时,我们往往会开启一个恶性循环,并深陷其中难以自拔。试想,即便你打对了人,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束。谁能保证,被打者不会再次对你予以报复。老话说得好,冤冤相报何时了?诉诸合理的维权渠道,恐怕才是正道。

    小余,我想对你说:当我们被报复之心所占据,以暴力对待暴力之时,我们就成了我们自己所厌恶的那一类人。我想,你必然讨厌被暴力所侵害,讨厌此前殴打你的人。但是,当你踏上报复之路,向对方施暴,你所做的,又何尝不是你曾经所厌恶的事?你,不是成为了你自己所厌恶的那一类人吗?

    小余,你认同我说的这些话吗?(张隐曜)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宁市区7棵景观树被砍 最大树龄超10年(附图)
下一篇: 赤壁市第二实验小学师生捐款10万救助重病学子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