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刘丁维、通讯员胡海、实习生胡喆报道: 24日下午16时许,市交警三大队横沟中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横沟桥镇孙祠村十四组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其中一方驾驶员有酒后驾驶的嫌疑。
民警到达现场后,只见两辆越野车撞击后停在路中间,地上有撞击后的散落物。
经查,许某驾驶的车辆与冯某的越野车发生碰撞后,许某又驾车多次追撞冯某的车辆,最后因车胎爆胎被迫停车。
经询问得知,许某本是回宝塔村,因饮酒过多,将车误开到横沟方向。途中,许某见车就撞。在民警检查期间,许某拒不配合,多次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
血液酒精检查结果显示,许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212mg/100ml,属于醉驾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许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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