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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两男子因一个打火机起纠纷 赔偿人家7万元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10-30 07:10:00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董慧艳 吴戈 杨桃平)为了一个价值仅1元的打火机,通城两男子大打出手,致其中一人受轻伤。日前,经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行凶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3月22日15时许,家住通城县马港镇某村的聂某与同村村民邹某等人一起打牌,期间因邹某从地上捡起聂某掉落的一个打火机(价值1元钱)未及时递还给聂某,引起聂某的不满。随后两人为此发生争执,聂某一气之下将邹某放在桌上的手机摔到地上,致手机屏幕损坏。邹某见状要聂某赔偿,聂某不予理睬。于是邹某气冲冲地跑到聂某家,用石块打砸聂某停放在门前的货车车箱,聂某见状随手操起一把锄头用力朝邹某砸去,致邹某左腓骨粉碎性骨折、左耳廓受伤。经鉴定,邹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聂某及其亲属与邹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其经济损失7.2万元。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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