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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夸大药效 通山工商调解患者获赔5390元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12-04 07:12:00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朱亚平、通讯员张琦报道:听信广告买药治疗青光眼,眼疾未愈,却出现了持续腹泻现象。近日,通山市民吴先生连连感慨:假药害人不浅。

  原来,吴先生在广播电台上听到北京某公司一款治疗青光眼的药品广告,广告宣称,该药品对任何眼科疾病均有效果。于是,他通过电话订购的方式,花1380元为父亲购买了一个疗程的药品。收到药品后,吴先生的父亲按照说明书服用了一段时间,不仅青光眼的症状没有得到好转,还开始出现持续腹泻。

  吴先生找厂家客服咨询,对方称这是正常的服药反应,又推荐了治疗腹泻的药品,两个疗程1000元,但此药也并未治愈吴先生父亲的腹泻。11月,吴先生的父亲被送往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2天,花费了1万元。

  吴先生随后联系了厂商要求赔偿,对方先是拒绝,后来电话就无法拨通了。无奈之下,吴先生向通山县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投诉。

  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厂家同意退还吴先生购药费、治疗费共计5390元。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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