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刘丁维、实习生陈箐报道:“我们菜场每度电费一块五,电力公司在温泉有收这么高的电费么?”近日,温泉郭家湾菜市场的租户周友平致电咸宁日报新闻热线反映此事。
1月26日上午,在郭家湾菜市场,周友平介绍,他在郭家湾菜市场租了4、5年的店铺,但就在近一年多的时间里,电费从1.1元/度涨到了1.5元/度。
“我们都是卖菜的小生意,这么高的电费受不住。”周友平说。
“加上管理费80元,我家上个月共交了881元。”菜场一周姓店主表示不解:都已经另外算了卫生管理费,怎么水费、电费还比别处高这么多?
菜场另一店主王先生表示,1月15日,在向村组缴纳电费的时候自己就质疑过电费收费标准,却引得一张姓的收费员工叫嚣要砸店。
周友平表示,电费都是由泉塘村九组统一收缴的,具体给供电公司多少,他们也不得而知。
随后记者致电咸宁供电公司95598客服专线,对方解释,在咸宁的商业用电是0.98元/千瓦时(度),咸宁目前还没有1.5元/千瓦时(度)的电费标准。
“电费略高的原因是含括了电损。”泉塘村九组组长郭国祥对租户反应的问题解释道。
他说,由于菜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管理却一直由村组承担,考虑到人力的成本,就适当调高了,但是事前有过告示,在没有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才实施的。
但记者在泉塘村九组2014年12月16日发布的《郭家湾标准化菜市场管理方案》中,并未找到任何一条有关征集意见的说明,倒是在第五条中明确表示: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郭国祥表示,若租户对电费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以重新征集租户意见,重新协商制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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