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公园停车场收费引起质疑 需经审批方能收费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毛亚轩)近日,有市民反映,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停车场收费试行一年期满,公园管理处却仍在收取费用,不知该行为是否合规。对此,市物价部门表示,公园管理处要经过物价部门审批才能继续收费。
5月4日上午8时40分许,记者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驾车来到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停车场,只见停车场内已停放了4、5辆车,车辆进入需领卡。在停车场入口处的门禁亭玻璃上张贴着《市物价局关于对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和收费标准。该文件当中明确指出,停车场收费自2014年5月1日开始,试行一年。
上午9时30分许,记者离开时,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出具发票,声称停车超过半小时,不满1小时者,要收费2元。当记者质疑收费文件已经过期,收费是否合理,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2014年市物价局批复收费标准文件时,也发放了服务价格监审证,该证有效期至2017年4月。现在文件虽然过期,但证依然有效,所以公园管理处依证收费。
对此,记者拨打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反映。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公园属于公共场所,在收费标准文件期满后,其停车场收费需要得到物价部门审批,且在此期间不能收费。此外,服务价格监审证每三年进行审批,并不能作为公园管理处的收费依据,收费理应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文件执行。
据悉,目前物价部门已经受理此事,将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调查,一经核实将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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