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葛利利 实习生 李思源 通讯员 栾娟)花费799元网购一部“苹果5S”手机,收到货后发现是坏的。为了退货,先后三次按对方要求共寄去2800元。没想到最终手机没退掉,2800元钱也打了水漂。近日,想起这次网购被骗的经历,咸安的小余仍懊恼不已。
小余今年19岁,是咸安某学校的一名学生。他一直想购买一部苹果手机,但迫于其较高的售价,一直未能如愿。5月底,小余上网购物时,看到一个网站称“苹果5S”手机只需799元,这比该手机的市场售价低了3000余元。颇为心动的小余立即通过该网页上预留的联系方式,和该网站客服人员取得了联系。
对方客服人员承诺,保证手机正品,如果看货后不满意可以立即退货。听了客服的承诺后,小余立即按要求向对方汇款799元。三天后,小余收到了梦寐以求的“苹果5S”手机,但打开包装后,却发现无法开机。“手机根本就是坏的。”发现受骗后,小余赶紧给客服人员联系,要求退货,客服要小余和售后人员联系。电话打通后,售后人员表示要退货须先寄800元保证金过去。小余汇款后,对方表示没有收到,小余只好再次汇去800元保证金。
售后人员收到保证金后,让小余联系财务人员。财务人员表示,退货需要开具小额发票,但公司现在没有小额发票,让小余再打1000元过来,先开具一张大额发票,入账后钱会退给他。小余觉得有道理,便又用手机支付了1000元过去。两天后,小余接到“快递员”电话,对方表示来收手机,但是需要小余先支付200元的快递费用,小余只好又汇款200元。快递费用汇出后,小余再联系对方,没想到对方却来了个集体“失联”。
目前,咸安区永安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民警提醒,市民网购最好到有保障的正规店家和网站购买商品,如察觉到店家有欺诈行为,市民最好不要再次寄钱,可通过工商或公安等执法部门处理,以免陷入二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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