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四人自行车摔伤引纠纷 通城县工商所速调解
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吴俊清 文飞 吴蓉)租赁四人自行车游玩,不料自行车刹车无用,导致翻车摔伤,然而经营者却拒绝赔偿。近日,通城县城郊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翻车摔伤的消费纠纷案,三位摔伤者获赔医疗费等其它费用共计2500元
5月2日,袁某等三位同学在通城县城银山广场四人自行车租赁点,以先预付100元定金,按30元每小时租借一辆四人自行车,行至锡山木鱼湖游玩返回时因下坡路太斜,自行车刹车无用导致翻车,3人被摔伤送住医院。
随即,袁某找到店主,要求补偿未果。无奈之下,袁某向通城县工商局投诉求助。该局消保分局值班员当即将该案录入12315平台,并转发城郊工商所。
随后,城郊工商所工作人员与袁某等一起找到经营者进行沟通协商。最终,经营者与袁某等达成协议:自行车由经营者负责修理;经营者补偿袁某等医药费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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