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车牌“撞衫” 通山女驾驶员予以罚款被拘留
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肖斌 徐强)通山一女子借用朋友的小轿车后,自作聪明改变车牌数字。熟料,改变后的号牌与他人车牌“撞衫”。1月12日,该女子被通山警方依法予以罚款,并处拘留的行政处罚。
1月3日晚上10点多,谢先生驾驶号牌为鄂L***22的轿车,途径通山县通羊镇兴业街路段时发现,停放在某宾馆前路边的一辆轿车牌照竟和自己的车辆车牌号一模一样。谢先生意识到有人违法套用自己的车牌,立即拨打“110”报警。
民警事后查明,违法行为人徐某(女)于当晚7点多从好友处借得一辆号牌为鄂L***27的小轿车后,为不跟朋友添麻烦,“方便”自己使用,用磁铁将铁牌数字“2”粘贴在车号牌鄂L***27的尾数“7”字上,使原车号牌变为鄂L***22。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因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通山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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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hua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