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上高速 胆大司机驾驶证被注销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程统 通讯员 吴昊)2月29日12时30分许,高警咸宁大队执勤民警在咸宁服务区东区执勤时,发现一辆标致小车未悬挂号牌。民警立即上前检查,经询问,原来该车驾驶员王某想躲避高速电子眼拍照,故意将其车辆牌照取下。
在民警对王某证件信息通过公安网查询时,发现其驾驶证于2015年8月领取,尚处在实习期内,因王某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而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纪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当日,执勤民警依法对王某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其驾驶证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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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hua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