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钱成成 来庆庆)近日,在通山县大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强强油茶果业有限公司与大畈镇杉木园、下杨、西泉三个村的村民代表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名盖章,一起涉及三个村近千名群众的征地补偿纠纷终圆满化解。
几年前,强强油茶果业有限公司响应招商引资号召,决定在大畈镇西泉村原吴洞柑桔场建设“在水一方”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并就吴洞柑桔场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西泉村签订了书面合同,征用该柑桔场土地66亩,一次性向西泉村拨付了土地征用、地面附着物及坟墓补偿费89.4万元。
让人始料不及的是,在开发过程中发现原征用的66亩土地中有部分面积属于现下杨村3、4组和杉木园村9、10、11组村民的祖坟山,项目开发商强强油茶果业有限公司认为:已与西泉村委会签订土地征用合同,并且如数拨付了相关补偿费用,依法取得了用地许可,不存在重复征用和给付补偿。由于各方意见不同,造成上千村民阻止项目施工,引发纠纷。
纠纷发生后,大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组成调处工作专班,进驻实地开展纠纷调处工作。经实地调查,原来公司所征地块位于西泉村吴洞柑桔场始建于1977年,原属于通山县畈泥乡西泉大队,场内确有原大队10、11、12三个生产队土地和部分李姓村民祖坟山。
了解情况后,大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尊重事实现状,尊重风俗民情的基层上,一方面要国土、林业部门对柑桔场村民坟山进行实地墈界测量,确定争议面积。并积极组织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力量进村入户做群众工作,维护现场施工秩序,确保项目如期推进。另一方面,大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原征地价格仅为每亩9000元,远低于目前土地征用行情为依据,法理交融,协调开发商针对现场测量出的村民坟山11亩面积,做出适当补偿。
在调处专班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公司补偿增加涉及土地征收各组99000元,一次性补偿各组村民坟墓迁移费用7.7万元,三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至此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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