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程昌宗 通讯员张恒)7日12时30分许,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大队长王海江、副教导员白玉平带领3名协警队员巡逻至市区十六谭路浮山新村时,看到有人燃放鞭炮。
经了解,系余某因孙子十岁生日,在自家门口燃放鞭炮。随后,民警当场向余某宣读了市政府颁发的禁鞭条令,并对余某处以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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