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温泉司法所社区矫正 让"迷途者"重获新生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陈洁琼)“夏所长,感谢这5年来你们对我的无私帮助……”5月28日8时许,咸安区温泉司法所副所长夏志勇刚进办公室,一位中年男子就急匆匆跟了进来,并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深得民心”的锦旗送到他手中。
5年前,家住咸安区温泉办事处泉塘村的陈某,因法制观念淡薄而犯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接受矫正初期,陈某情绪十分低落,对未来常常感到自卑迷茫。为了帮助他走出低谷,温泉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向他伸出援手,一方面鼓励他正视现实,勇敢的面对生活;一方面积极帮他找工作,让他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这让陈某重新树立了对生活的信心,开始着手个体运输生意,并组建了自己的车队。
在矫正期间,陈某主动配合司法所监管,按时汇报思想工作,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综合表现很好。尤其是遇到重大问题,特别是法律方面问题时,他总是第一时间向司法所请教。
前不久,车队的一名司机在武汉江夏发生车祸,为了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陈某前往江夏协助调解时,首先找到温泉司法所请假并请求支招。
“现在的陈某不仅是一名依法、守法的模范,而且还是一名义务法治宣传员。”该所所长吴宏辉告诉记者,5月26日晚,陈某车队的一名司机在采石场拖料时,与他人发生口角,对方扬言要找人打架。陈某闻讯后,一边告诫同事千万不要逞勇斗狠,一边火速赶到派出所报案,请求出警协调。在派出所的及时介入下,事情得以平息。
“以前因为不懂法而犯法,经过5年的矫正,现在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得依法。”谈及5年的矫正经历,陈某深有感触。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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